校园广播站规章制度
总则
(一)组织纪律
1、凡广播站成员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程及广播站的内部管理制度,广播站成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质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调动。
2、广播站会议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有特殊原因者需提前请假。
3、禁止用广播站之名处理私事,如有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一次给予解聘。
(二)广播站内部管理条例
1、准时上岗开播,保证播音质量。
2、管理好广播站所有用品,防止丢失损害。
3、播音员要尽职尽责,编辑要严格执行机器操作规程及话筒音量的调节,记者要准时供稿。
(三)其他要求
1、广播站分小组,定期开会,总结经验,协商工作。
2、每年评定一次优秀,根据广播站日志、稿件和平时工作表现。
3、卫生打扫:早播扫地,英播给植物换水,晚播倒垃圾,编辑负责保持广播站洁净。
分则
(一) 广播站负责人守则
1、广播站钥匙由主要负责人携带,不得外借他人或私自配用。
2、广播站负责人定期检查器械的使用状况,及时掌握站内情况。
3、广播站负责人负责每年的优秀播音员、编辑和记者的评选工作,并上报指导老师。
(二)播音守则
1、播音员普通话标准、热情、亲切、大方,有责任心。
2、根据栏目内容形式的不同,播音员要以不同的形式传播给听众。
3、播音员必须在播音前一天熟悉节目内容,并在开播前二十分钟进入播音室,不能按时到者,提前向编辑请假,并找好替补人员。
4、未经编辑处理的稿子,播音员不得播出,实行播出签字制度。
(三)编辑守则
1、编辑应具有一定的新闻敏锐性,绝对防止出现政治性错误,重要的稿件需广播站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播出。
2、编辑采用稿件,必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选材得当,格调高雅,准备充分。
3、编辑和记者相互配合,在栏目播出后,写好广播站日志。
4、非广播站人员不得入内。
(四)记者守则
1、记者应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给广播站提供资料线索,也可在校内进行采访报道。
2、按时、按量地提供稿件,稿件统一用记者本,字迹要端正。
3、记者和编辑配合工作,监听播音质量,查漏补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采访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