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一、宣传、贯彻、执行《揭阳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10项制度》。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每月十日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委会,每季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上一次党课。
三、坚持党内监督。要求每个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的监督。自觉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和局制订的《党内监督制度》。党支部在年中、年终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四、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一年一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把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当作一次学习教育、自我评价的过程;当作一次"创先争优"、以"争创‘三有一好’,永葆先进性"的过程。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召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征求党内外意见和建议,会后做好上报等事项。
六、坚持以"争创‘三有一好’,永葆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在党员中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党员交纳党费时间定于每月十日。对党员交纳的党费由支部按期上缴上级党组织。
八、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