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责 任 书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确保广大师生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特制订二00六年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明确一名校长分管食堂工作,配备专(兼)职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2、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事物中毒报告制度和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将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学校要与年级、年级要与班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起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3、学校将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食堂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并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预防性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法规的培训,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严把食品采购关。推行专人、定点采购、索证制度,杜绝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三无”产品。
6、严把食品贮存关。坚持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7、严把食品加工关。凡食堂加工用具都必须保持清洁,定位存放,且有明显生、熟标志;杜绝使用霉烂变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8、严把食品出售关。严禁向学生出售霉烂变质食品,冷藏食品必须经过高温彻底加热后出售;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不制售冷荤凉菜,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的餐饮具;不使用白色泡沫餐饮具。
9、不断优化学校食堂的周边环境,与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与外界隔离良好;无闲杂人员进出食堂。
10、不断优化学校食堂的内部环境,确保无老鼠、苍蝇、蟑螂及其它有害昆虫;室内无油垢,地面无污物,保持干净、整洁;坚持食品与个人生活物品分室存放。
11、学校食堂做到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粗加工间、制作间、食品出售间等。
12、不断优化学校食堂加工设备、清洗、消毒设备;搞好食堂“四防”工作,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等设施。
13、加强校园内副食店(小卖部)卫生与安全监管工作,商店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商店证照齐全。杜绝商店向学生出售霉烂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杜绝商店向学生出售危险物品。
二、考核办法
对本责任书的执行和完成情况的考核,采取自查上报与中心学校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中心学校领导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