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办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监督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验收。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
7、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上级公司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