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有限公司
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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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有限公司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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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仓库管理制度 | 实施日期 |
1. 目的
确保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半成品及成品贮存期间质量和数量上符合有关要求,并防止损坏、丢失和变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贮存在仓库和车间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半成品及成品的管理。
3.职责
3.1 仓管员负责贮存物资的综合管理,并具体负责仓库内物资的管理;
3.2 生产部负责车间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管理,定期对车间物资进行盘点,并把结果书面报仓库和财务;
3.3 经营部对仓库物资实施监督管理。
4.工作程序
4.1仓库必须保证库存物资数量和质量的完整无损,按时、按质、按量发料,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仓库实行科学管理,物资下库,定额结算,日清月结。
4.2仓库要切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入库。
4.3材料入库要登记,详细填写到货日期、来料单位及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作为原始记录备查。
4.4半成品及成品入库要登记,并明确生产日期、型号规格、数量等。
4.5对刚入厂的原材料,要及时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原材料,由仓库保管员做出标记,隔离存放,等待处理。
4.6库存物资应分类码放,标志明显,摆放整齐,库容整洁,随时保持帐、物一致。
4.7物资的发放管理
4.7.1物资发放必须办理出库手续,领料人、发料人必须在料单上签字盖单,任何人不准签白条出库。
4.7.2发料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4.7.3仓库帐目要做到当日事当日毕,仓管员及时向经营部反映库存动态。
4.8为保持帐、物一致,要做到随时盘点,日清月结,季度抽查,年终清点;对盘盈盘亏和报损报废物资,必须查明原因,提出报告,经财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销帐,帐物必须一致,不准仓库存有帐外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