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班级评比安全管理细则
一、管理宗旨:
为营造一个舒适、宽松的生活环境,促进学校的安全管理,把我校建设成一个秩序井然、周边环境良好,无安全隐患的一流学校,特制订本细则,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二、安全领导机购及职责:
总负责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①由总负责人宏观控制学校的安全工作。
②由组长制订具体措施方案,由其他成员负责实施。
③由 具体负责后勤的安全工作。(包括锅炉的使用、检查及维修,食物的采购等)
④由 具体负责代销店中副食的安全卫生工作。
⑤由各班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
二、评分标准及细则:
(一)评分标准:
安全管理按20分纳入红旗班级评分制度。如果没有出现以下问题,则为满分;如果出现了以下问题,则按标准扣分,扣完为止。
(二)评分细则:
1、上学、放学一律不准骑自行车,如发现,一次扣5分。
2、下自习后(包括下课)一律不准私自到学校外池塘,下垸提水,每发现一次扣5分。
3、住宿生下自习后一律不准外出。如要回家,必须经班主任批准,没有请假私自外出每次扣5分。
4、严禁伙同校外青年到学校惹是生非,每发现一次扣20分。
5、不准翻爬学校围墙、攀坐学校楼梯,每发现一次扣5分。
6、严禁在寝室点蜡烛,每发现一次扣5分。
7、不准带管制铁器和刀具进入学校,一经发现扣10分。
8、节假日要锁好教室、寝室门,如没上锁,则一次扣10分。
9、不许在学校西花园内打闹,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严禁打架、赌博,每发现一次扣10分,并通知家长。
11、不许到学校水井旁玩耍,不准到教师宿舍楼后面的水池内打水,如发现一次则扣5分。
12、下晚自习和早操时间及时关灯,一次没关扣3分;下晚自习如没锁教室门,则每次扣5分。
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零零六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