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廉政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局党组成员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作出如下廉政公开承诺: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要敢抓敢管,对下属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对分管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在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水政执法等各项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现象。严禁向上级组织部门和有关领导跑官要官,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谋取个人升迁资本。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由局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对跑官要官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告人事部门记录在案,坚持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坚决拒收钱物。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禁接受管理与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利益。对送钱物的要坚决拒收并提出严肃批评,难以拒收的按规定登记上交。 四、严格要求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不得为亲友在人事安排、水利工程承包、材料、设备供应等方面打招呼。全市水利系统各单位遇到有以局领导名义办事谋利的任何情况,要一概拒绝并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五、严禁在经济活动中以权谋私。严禁在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中以权谋私,严禁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项目的计划立项、资金安排、工程招投标和其他经济活动,严禁利用职权滥批工程项目、滥拨水利工程经费,从中谋取私利。 六、大力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更不得借机敛财。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带头抵制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参与公款旅游活动,下基层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