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保安队员的工作责任心,促使保安队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使保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特制订本考核暂行规定。
一. 考核办法
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保安工作职责、工作规范,行政人事部对全体保安队员实行月百分制扣分加奖励的考核,并与队员的当月工资标准挂钩,实行工资浮动。队员当月被扣分每达100分,其当月的工资标准下浮100元,依此类推,直到扣到保底工资700元。次月若被扣分少于50分时,再恢复到原工资标准。若连续2个月被扣100分的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将考虑解除劳动关系。
保安队长、副队长由行政人事部领导进行考核,队员由队长、副队长进行日常考核,行政人事部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队长、副队长应做好日常检查考核的记录,并对被扣分队员告知扣分原因,以引起被扣分人重视和纠正。
二. 考核细则:
1. 扣分
⑴ 发生盗窃案件没能发现的在班人员每人扣100分。
⑵ 值勤时与他人闲聊,阅读书报,每次扣10分。
⑶ 夜班未按巡逻次数和巡逻路线巡逻每次扣20分。
⑷ 对公司突发事件不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制止、避免,出现失职的班人员每人扣50分。
⑸ 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0分。
⑹ 交接班不交待当班情况,或交班后还遗留在班时应完成而没完成的事情的每次扣20分。
⑺ 在班时着装不规范有损公司形象的每次扣10分。
不按规定时间要求站岗的每次扣15分,站姿不端正的扣10分
⑻ 未按公司规定对进出门车辆、人员登记、检查的每次扣10分,造成后果的每次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0分。
⑼ 未登记来信来函邮件或不按时送报或少报、漏物的每次扣20分,造成丢失的每次扣50分。
⑽ 不按值日表打扫卫生的每次扣20分,打扫不干净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10分。值日生有权督促其他人员整理好本人床铺卫生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20分。
⑾ 上班时间睡觉、酗酒、无故脱岗的每次扣50分,造成后果的扣100分。
⑿ 当班时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处理和上报的每次扣20分,造成后果的扣50分。
⒀ 对安全系统发出警报不及时处警的每次扣20分,发生可以通过对安全系统的查看处理情况而没有查看和处理的每次扣50分。
⒁ 值班时态度不好,对待来宾无礼貌的每次扣15分,情节严重的扣30分。
⒂ 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值班设备、器具的,除扣50分外,对损坏的物品照价赔偿。
⒃ 不按要求定时喂狗或打扫狗圈每次扣20分,打扫不干净的扣15分。
⒄ 没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的每次扣20分,消极抵触不服从临时工作安排的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有明显顶撞的扣100分直至除名。
⒅ 不按规定参加每月1日升期仪式的扣50分。
⒆ 在厂区打架的每次扣100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给以除名。
2. 奖励
⑴ 工作中认真负责,每季度扣分最少的给予奖励50元。
⑵ 及时发现险情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或及时报告为公司避免损失的,经查实后视情况给予奖励200-500元。
⑶ 工作中抓获不法分子或提供有效线索为公司避免经济损失的视情况给予奖励200-1000元。
⑷ 其他情况下对公司作出有贡献业绩的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本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