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实现公司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管理局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议事原则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持维护中央的权威,自觉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马列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决策问题,努力把中央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同公司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结合,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项目的投资、重大资金支出使用,在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由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常委同志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不靠,勇于负责。常委之间要互相通气、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互相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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