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部管理制度

时间:2019-05-27 热度: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质量保证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外来人员(无关)不经批准不得进入中心化验室,发现一次处罚负责人5元。

2、不得动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仪器设备,发现一次处罚5元。

3、不得随便动用毒品、危险品,工作需要动用得经主管批准,否则每次处罚5元。

4、仪器操作必须依据相关SOP,如有擅自改动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5、相关责任人要保管好分管的硬件和软件,实行区域管理。如有人为损害负责赔偿30%以上,遗失按全额赔偿。

6、不得向外界泄露部门机密,一般文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元,重要文件给予除名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佩带好上岗证, 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中心化验室, 违者罚款10元。

[1] [2] [3] [4] 下一页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用户自行上传或互联网,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kf@hequma.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相关推荐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