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的实施意见》(*〔〕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局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调动全局现有的防范资源,力争通过“整体联防”工程建立起“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防控体系,在“整体联到防范”工程中充分发挥我局的职能作用,为我县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管理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县指挥部的领导和组织指挥,在开展具体整体联动工作中服从局领导小组领导。
三、目标任务
通过整体联动防范工程的实施,充分应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夯实基础,强化配合,进一步提高防范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及时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有效控制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达到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提高,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
1、局党组高度重视,各股室、公司负责人要把“整体联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定有效工作计划,注重长效投入。
2、开展“整体联动”要做到组织、人员、经费三落实,防范工程要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不间断,人人都要在防范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3、“整体联动”防范机制健全,制度完善,人力配置得当,指挥部运行良好、高效。
四、健全组织体系
根据综治委的要求,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以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为平台,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我局整防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的整防工作,并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反映小组。
五、具体措施
1、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完善的“联动防范”预案,充分发挥我局的职能作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应急分队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重大突发治安案件处置和违法犯罪预防等任务,在处理群体性闹事的事件中,及时到达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2、针对容易诱发违法犯罪的人、事、物和时间、空间,综合应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把事故事件苗头消灭于萌芽之中。
3、建立完善的护院制度,加强门卫24小时值班和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4、周密组织,严格训练,利用工余时间不定期对应急分队进行必要的素质训练,增强“联动”队员素质。
六、工作要求
1、“联动”领导小组和全体成员在县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各施其责,确保整体联动防范工作的顺利实施。
2、应急分队成员要按照全局《整体联动工作》在行动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涉及本部门和本区域的事件义不容辞积极主动予以处置。
3、全局整体联动应急分队与群防群治组织要加强联系,有机协调配合,接到指令后迅速、及时赶赴现场。
4、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中,全体参战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快速反应,自觉履行职责,对贻误战机、渎职、失职的,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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