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营镇养兔协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张营镇养兔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张营镇养兔协会是张营镇各村从事兔业养殖户自愿参加组成的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立足于发挥我镇自然资源优势,引进外来优良品种和先进的饲养管理技术,普及推广实用科学养兔技术知识,促进我镇养兔业的发展和繁荣,带动广大农户科学养兔实现脱贫致富。
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张营镇养兔协会总部设在旺红兔业公司。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张营镇养兔协会的业务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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