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县纪委 ××县监察局
机关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委(局)机关管理,加快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管理科学的机关管理体系,经本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建宁县纪委、建宁县监察局机关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一、会议制度
(一)常委会议
1、议事范围
(1)上级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大部署,重要批示的贯彻。
(2)全委会的工作报告。
(3)全县性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部署。
(4)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抓和重点过问的大要案或典型的案件查处。
(5)县纪委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的任免、调动、调整、奖惩。
(6)重大经费开支。
(7)典型培育。
(8)其它需要提交常委审议的重要问题。
2、议事规则
(1)常委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参加,不是县纪委常委的监察局副局长列席会议;必要时请有关室主任(负责人)列席参加有关问题的讨论。
(2)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也可以由各室提出,并经分管常委同意后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
(3)对需要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主办室应提出初步意见或建议,对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文件,由办公室或有关室准备,经分管副书记审核,并报请书记同意后,提前一天送各位与会人员。
(4)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才能召开,常委如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在会前就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会后由主持人及时向未出席的常委通报议定事项。
(5)常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讨论重要事项,会议前要把讨论的内容与常委通气,作好准备。决定问题要体现多数常委的意见,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
(6)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内容,除会议决定公开或工作需要交办的外,要严格保密,任何与会同志不得向外泄露。
(7)常委会议由办公室派人记录,讨论和研究的问题与科室有关的,有关科室可另派人记录。
(二)监察局长办公会议
1、议事范围。
(1)年初计划、年终总结;
(2)上级监察机关和县纪委常委会部署的重要事项;
(3)有关行政监察工作;
(4)对监察对象的处理意见;
(5)向人大、政府、上级监察机关的请示、报告;
(6)其他需研究的事宜。
2、参加人员:正、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另根据需要可请有关室负责人参加。
3、具体时间、议题由局长确定。
4、凡涉及重要议题,应邀请纪委正、副书记及相关领导参加。
5、会议由办公室派人记录。
(三)室主任(负责人)例会
1、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常委会议的决定和意见。
(2)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各室工作。
(3)研究和部署机关的日常工作。
(4)讨论各室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
2、室主任(负责人)例会原则上由常委、各室主任(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如需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的,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3、室主任(负责人)例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
4、室主任(负责人)例会决定的事项,各室要抓落实,并及时把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在下一次的室主任(负责人)例会上要反馈落实情况。办公室要抓好督办。
5、室主任(负责人)例会由办公室派人记录。
(四)、常委民主生活会
1、常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2、会前必须事先报告市纪委、县委,并将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形成材料,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向上级报告。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的准备工作。
4、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由机关支部负责。
二、学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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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委常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县纪委建立中心学习组,县纪委常委参加。
2、中心组学习一月一次(必要时,可结合机关学习一并进行),由支部负责。
3、中心组学习内容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习计划具体安排。
4、学习采取集中与自学结合的办法,需要集中讨论的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确定。
(二)机关学习制度
1、建立委(局)机关学习制度,学习时间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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