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生产、在配备必要的生产工具的同时,须加强工具领用的管理,以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负责采购工具的部门无论是直接采购,还是委托采购,都必须确保工具质量,不得购进劣质工具,以次充好。凡新添门类,在试用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立即退换;凡长期使用的品种,应指定生产厂家,采购质优价宜的工具。如重复采购质量不过关的工具,影响生产、增大成本,则追究责任人和被委托采购部门的责任,具体参照公司质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二、采购工具入库,按公司仓库管理制度登帐,妥善保管。仓库建有工具领、还专用卡(重新设立),凡领用人均需持必要的审批手续,到库领用,由仓库管理人员登卡。领用人调动、调离,必须将所领工具归还仓库后方予以办理调动、调离手续。
三、领用工具根据本工种需要由本人申请、车间(部门)负责人同意,分管生产副总批准,持签署实名的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原则上不准同时领用两把以上(含两把)同一工具。车间确需领用售后服务备用工具,由车间主任申领,记入车间主任工具卡。凡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不允许以集体名义批量领用工具。
四、设定各类工具的使用时间,在规定使用时间内所领工具不得更换。超过使用时间,需更换的持原工具,经鉴别批准后,以旧换新。
五、需更换的工具具有修复价值的由车间管理人员或生产制造部维修班人员修理,能修复的暂缓更换。
六、仓库每季一次将收下的报废工具(列銮宓ィ┮谱 せ岱掀房狻?/SPAN>
七、在条件成熟后由财务价格部下达各部门(车间)工具费用限额指标。
以上规定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