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G1004-04
共青团工作条例
为了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特制定本条例。
1.基本任务
1.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2 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3 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4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1.4.1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1.4.2 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1.4.3 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
1.4.4积极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1.5 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1.6 在青年工人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和各项管理工作.
2. 管理条例
2.1 岗位责任制。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力求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分工负责制。在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独创性,同时加强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2.3 实行制度管理,《博盈投资共青团工作条例》是团内管理制度化的具体措施,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3. 团员发展制度
3.1 发展团员工作是团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坚持保证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原则;坚持入团自愿的原则;坚持严格履行入团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3.2 团员发展一般每年5 月份进行一次。
3.3 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3.3.1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
3.3.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并向所在团支部提交了入团申请书的有志青年。
3.3.3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了解团的基础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3.4诚实谦虚,实事求是,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3.5综合素质较好,生产和工作中有朝气、有活力。
3.4 接收团员的组织程序
3.4.1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后,可由团支部指派或本人约请对其比较了解、思想水平比较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的两名团员做其入团培养人和介绍人。
3.4.2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并向团支部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4.3团支部委员会以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团内外对申请人的意见和反映,并在参考工作技能和激情、平常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3.4.4经过团支部团员大会讨论通过,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团材料及团支部讨论意见报公司团委审核,审核材料包括入团申请、思想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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