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处级岗位职责
(1)主持本部门党务或行政的全面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贯彻学校决定、决议,协调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校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部门的贯彻和落实;
(3)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
(4)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
(5)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生活,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好事,解决他们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对本部门安全稳定、防火、计划生育等重大问题负责,并依法行政;
(7)发表三篇论文或调研报告在院内外重要研讨会上交流;或主笔起草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改革方案三项以上;
(8)兼有教学、科研任务工作的正职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按学校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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