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风量计算细则(试行)
一、矿井供风原则
1、矿井供风总的原则是,既要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要符合经济要求。
2、矿井所需风量的确定,必须符合安监总煤矿字〔2005〕42 号“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即:
(1)氧气含量的规定;
(2)沼气、二氧化碳、氢气等有害气体安全浓度的规定;
(3)井巷风流速度的规定;
(4)空气中悬浮粉尘允许浓度的规定;
(5)空气温度的规定;
(6)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少于4m3 的规定。
二、矿井需要总进风量计算
矿井需要总进风量按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备用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等用风地点实际需要风量分别进行计算。
Q 矿=(∑Q 采+∑Q 掘全+∑Q 硐+∑Q 备+∑Q 其它)×K 矿通(m3/min) (1-1)式中:Q 矿――矿井需要总进风量,m3/min;
∑Q 采――矿井独立通风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掘全――矿井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处全风压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硐――矿井独立通风硐室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备――矿井独立通风备用工作面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其它――矿井除了采、掘、硐室和备用工作面以外的其它用风巷道需要风量之和,m3/min;
K 矿通――矿井通风系数,包括矿井内部漏风和配风不均衡等因素,一般可取K 矿通=1.15~1.2,低瓦斯矿井(有高瓦斯地区的矿井除外)独立供风采掘工作面数量少于12 个且最大通风流程小于10000m 时,取K 矿通=1.15,否则,取K 矿通=1.2。
1、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计算
每个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应按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和爆破后有害气体产生量以及工作面气温、风速和人数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Q 采1~Q 采5的最大值作为该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
(1)采煤工作面按气象条件确定需要风量,其计算公式为:
Q 采1=Q 基本×K 采高×K 采面长×K 温(m3/min) (2-1)
式中: Q 采1――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Q 基本――不同采煤方式工作面所需的基本风量,m3/min。
K 采高――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见表1);
K 采面长――采煤工作面倾斜长度调整系数(见表2);
K 温――采煤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见表3)。
Q 基本=60×V 采1×S 采max×70% (m3/min) (2-2)
式中:V 采1――采煤工作面适宜风速,取V 采1≥1m/s;
S 采max――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时净断面积,m2。
S 采max=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工作面实际采高-输送机、支架(支柱)、梁子等所占的面积(m2) (2-3)
表1 K 采高――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采高(m) <2.0 2.0~2.5 ≥2.5 及放顶煤工作面系数(K 采高) 1.0 1.1 1.5表2 K 采面长――采煤工作面倾斜长度调整系数采煤工作面倾斜长度(m) <150 150~200 >200
调整系数(K 长) 1.0 1.0~1.3 1.3~1.5表3 K 温――采煤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采煤工作面空气温度(℃) 采煤工作面风速(m/s) 配风调整系数K 温
<18 0.3~0.8 0.90
18~20 0.8~1.0 1.00
20~23 1.0~1.5 1.00~1.10
23~26 1.5~1.8 1.10~1.25
26~28 1.8~2.5 1.25~1.4
28~30 2.5~3.0 1.4~1.6
(2)按照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需要风量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按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的要求计算:
Q 采2=100×q 采CH4×K 采CH4 (m3/min) (2-4)
式中:Q 采2――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q 采CH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日平均瓦斯绝对涌出量(正常生产条件下,连续观测1 个月,取月平均日瓦斯绝对涌出量),m3/min;K 采CH4――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正常生产条件下,连续观测1个月,日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与月平均日瓦斯绝对涌出量的比值)。
100――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所换算的常数。按二氧化碳或其它有害气体的绝对涌出量计算需要风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按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不同有害气体的允许浓度并参照按瓦斯绝对涌出量的计算方法执行。
布置有专用排放瓦斯巷(俗称尾巷,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的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计算:
Q 采2=Q 采回+Q 采尾(m3/min) (2-5)
Q 采回=100×q 采CH4×K 采CH4 (m3/min) (2-6)
Q 采尾= qCH4 尾×K 采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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