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鼓励职工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活动,增强职工奋发进取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不断改进质量的思想意识,以达到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改进工作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我单位QC小组的组建和成果的评审。行政办公室是QC小组活动的领导机构,负责QC小组活动的指导、推进工作;各部室主管部门负责QC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小组的组建与注册
第四条 各部室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组建适宜类型的QC小组。
第五条 要着重发展以班组或同一部门职工组成的“现场型”和“服务型” QC小组。
第六条 提倡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结合组成的“攻关型”、“管理型” QC小组。
第七条 为促进对本单位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研究,积极鼓励开展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新思维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为主的“创新型” QC小组。
第八条 为便于开展小组活动,小组成员的人数一般以3-10人为宜。
第九条 小组组建和活动课题确定后,应向行政办公室申请注册登记,填写“QC小组注册登记表” (见附一)和“QC小组课题注册登记表”(见附二)。两表均一式三份。
第十条 小组的注册号由四个字母和二组二个数字组成,前二个为XZ,后二个字母为QC,前一组数字为当年年号,如:04则表示2004年,最后二位位数字为注册顺序号,并按注册时间先后,分别从01、02的顺序向下排列。例如:XZQC-**-**
第三章 小组活动与成果撰写
第十一条 小组活动课题应围绕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中薄弱环节和急待解决的问题进行,其内容为其成员所熟知与共同关心的关键问题,选题要有针对性,先易后难,力求“小、实、活、新”,以“实”为主。
第十二条 小组课题活动要有计划地安排,严格按PDCA循环程序的步骤进行,小组活动要做好记录并填写出勤记录表(见附三、四),且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三条 QC小组活动形式要灵活,要注意数据的积累,活动取得成绩后,应填写“QC小组成果报告单”(见附五)一式三份,报行政办公室,并附上QC成果材料。
第十四条 被推荐参加上级单位发表的QC成果材料,其封面制作和材料内容的编写字体应严格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见附六、七)。
第十五条 成果材料部分的小组概况表采用统一的表格(见附八)。需要插图时,图名说明在图的下方,次行为制图人和日期。
第四章 成果评审
第十四条 行政办公室接到上报的QC成果材料后,应按“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现场评审表”(见附九),对其进行核实,以确定成果的有效性和推荐的可能性。
第十五条 本单位每年组织一次QC成果发表会,对本年度(上年3月至当年2月底)优秀QC成果进行评审,由评审组评选并择优向上推荐。
第十六条 本单位QC成果发布会定于每年3月份召开。
第十七条 评审组暂由QC小组活动诊断师及部室领导组成。
第十八条 各小组成果发表的最后得分由材料分、演讲分组成,其中,材料分占85%,演讲分占15%。
第十九条 被评为优秀QC成果的小组,经批准后,即为单位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其中符合上级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推荐条件的,由行政办公室推荐上报。
第五章 要 求
第二十条 各部室均要组建适宜类型的QC小组(含机关部室)。
第二十一条 QC小组活动结合规范化班组台帐来开展,作为检查、监督管理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二条 QC小组活作为单位年终评优的条件之一。
第六章 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获得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的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奖励8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奖金由行政办公室颁发,从单位事业费或者收入提成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