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时间:2019-05-27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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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1、校长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门签订责任书。
   2、学校要全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总体是:人身伤亡事故零起,无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要将此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人人担责。
   (1)副校长与校长签订责任书,学校党政工团组织负责分别与校长签订责任书。
   (2)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校长签订责任书。
   (3)各年级组长分别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4)各班班主任分别与各年级组长签订责任书。
   (5)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与学校主管安全领导签订责任书。
   3、责任书内容主要有:
   (1)要联系岗位职责;
   (2)要突出安全目标;
   (3)要强调管辖范围内安全检查、隐患及时整改,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要挂钩安全奖惩制度。
   4、责任书签订一式两份,实行一年一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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