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公司系统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第三条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作为主要任务,引导企业广大党员、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造就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第四条 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一强三优”发展目标和电力生产经营中心,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电力改革的全过程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确保公司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第五条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之中,实现对人、对事、对物管理的一体化。
第六条 员工是企业的主人,是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动力,企业的改革、发展、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切实尊重和维护员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真正发动和依靠员工群众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企业与员工形成一个目标共创、命运相连的利益共同体,齐心协力办好企业。
第二章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 突出抓好理论教育。认真组织员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理论的学习、研究与宣传,自觉担负起推动学习、引导学习、服务学习的重任。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做学习和实践理论的模范。要深入分析当前思想政治领域的状况,及时找出带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把广大干部员工的思想统一到“一强三优”发展目标上来,统一到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上来。
第八条 着力抓好学习贯彻党章。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党章,围绕立党、治党、管党,把握党章是党的正确方向的根本准则,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第九条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要紧密联系广大干部员工的思想实际,围绕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大力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大力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做贡献。
第十条 切实抓好思想道德建设。要制定和完善具体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并与岗位责任、奖惩制度等挂钩,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联系起来,努力使思想道德的要求具体化、规范化。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活动,发挥道德建设载体的作用,大力营造良好的企业道德风尚。特别要抓好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增强“热爱电业、忠于职守、为人民服务、对社会负责”的职业责任感。重点要加强青年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
第十一条 大力进行形势、政策、民主和纪律、法制教育。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及时进行国际国内形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员工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要配合企业重大改革决策和措施及规章制度的出台,向员工介绍企业面临的形势、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及其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增强改革的承受能力。要加强民主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学法、懂法、守法和遵纪,增强纪律、法制观念,坚持依纪依法办事,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坚持同各种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要疏通和拓宽民主渠道,发动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行“厂务分开”,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第十二条 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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