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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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积极要求进步,*近党的组织,有明确的入党动机,带头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在金融改革事业中埋头苦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能够向不良现象做关键;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有本人的入党申请书,由党小组讨论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党员大会公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报市分行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内容主要是:
1、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逐步端正入党动机。
2、党支部要在党员责任区内指定党员具体负责培养教育工作。
3、党支部和党小组要经常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及时调整制定教育措施。
4、指定培养人要定期考核写实。
5、有计划地搞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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