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镇组织人事管理,保证本镇组织人事工作民主、公正、公开、透明,防止用人的不正之风,特制订本制度: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由镇委组织委员按照权限严格管理,并接受党委的领导。
(二)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社会公论,注重实绩。
(三)选拔任用干部、职工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下列情况必须由镇委集体讨论决定:
1、干部职工的提拔、任免、奖惩;
2、干部职工内部分工调整;
3、镇委、镇政府及镇属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4、各个层次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四)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具体操作按《德庆县镇级党政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和中层以下职位综合考评定岗的实施办法》执行。
(五)干部职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组织调配,对岗位的调整、职务的变动坚决服从。不得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不得撒野耍横拒绝组织统一安排工作。
(六)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守人事机密。党委讨论人事任免、人事调动、奖惩等事项,在未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私自传播。党委讨论人事事项具体细节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扩散。否则,追究泄密者责任。
(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扩大民主,完善考核奖惩制度、轮岗交流制度、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等,逐步形成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为选拔征用干部职工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二、会议制度
为健全集体领导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原则,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
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指示精神,对全镇的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对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抓好党的建设,指导本镇各种组织的活动。
2、主要内容
(1)讨论决定涉及全镇发展的方针政策性问题和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镇经济和社会总体发展战略,审议全镇重大的经济项目、重点工程,对本镇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
(2)审议镇纪委、镇人大提出的重大问题。
(3)审议镇政府提出的涉及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性计划、规划,重要的政策、经济体制改革等重要事项。
(4)审议镇各个工作部门提出的重大问题。
(5)讨论干部职工任免、奖惩等事项。
(6)审议镇委工作报告及向上级党委报告的有关问题。
(7)审议和批准其他需要镇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3、制度和程序
(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党委会议题由镇委书记或副书记提前确定。
(3)党委会由党政办负责记录和编写会议纪要。讨论干部人事问题的纪要或文件由组织委员送分管副书记审核,报书记签发。其他有关讨论上送或下发的纪要和文件由党政办主任审核,报书记签发。
(二)镇长办公会议
1、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党委会精神,研究和决定镇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处理突发事件;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各副镇长及有关部门的工作。
2制度和程序
(1)镇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必要时镇长可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由镇长或副镇长主持。
(2)会议议题由镇长确定。各副镇长提出的议题,经镇长同意后列入议程安排;各办提交的议题,经分管副镇长审核呈报镇长审定后列入议程安排。
(3)参加会议人员为副镇长。也可根据会议需要由镇长确定其他人员。
4、党政办公室负责镇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服务、会议记录和编写会议纪要,镇长办公会议形成的文件或纪要统一由党政办审核,报镇长签发。
(三)书记碰头会议
书记碰头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是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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