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企业经济体制改革和双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
第二条: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在我局贯彻执行。
保证监督是局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局内各级组织应当以积极的态度把保证监督贯穿于局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服务于我局的改革与发展。
局党委要组织全局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上级机关有关文件,提高保证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我局各项任务的完成。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实施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加强纪律检查和监督工作,对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党组织应旗帜鲜明地给予制止和纠正。
要协调好局内部党、政、工的关系,从大局出发,分工协作,团结拼搏,共同搞好我局的安全生产和两个文明建设。
第三条:支持局长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局长负责制。
支持局长独立负责处理企业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和技术开发中的问题,依法行使生产经营决策权和指挥权以及《企业法》、《公司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支持局长按我局党委规定的程序提名副职和聘任中层行政干部;支持局长按国家规定和企业制度对职工进行奖惩。
支持局长提出的企业改革、转换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实现企业目标的方案和措施,经一定程序获得通过后组织发动党员和职工努力实施。
支持局长在企业经营实践中,创造性地工作,不断完善局长负责制,并逐步探索一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电力企业制度。
第四条: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作阶级,团结带领全体职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完成企业各项任务,为实现我局争创一流供电企业而奋斗。
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企业重大事情让职工知道,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由职代会讨论决定。坚持由职工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并提出奖惩和任免(或聘任、解聘)建议。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党委应经常研究工会、共青团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工人的政治和生活待遇,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第五条: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章赋予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的重要途径。
1、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主要是:
(1)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内部改革方案,多种经营发展方案和收入分配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
(2)局中层干部的任免(聘任、解聘)和奖惩,副职领导干部的提名和奖惩。企业人员编制和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3)制订、修改和废除重要规章制度方案;
(4)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2、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1)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决策议题;
(2)党组织对将要决策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形成决策意见;
(4)重大问题决策后,党组织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的实施。
3、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工作程序:
(1)有关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由局长负责提出方案,提交党委或党、政、工联席会讨论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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