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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1)理论中心组由主席、副主席、副局级员参加。中心组学习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
(2)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具体内容由中心组学习秘书拟定,经主管主席审核后由主席或主席委托召集学习的副主席确定,主要包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省、市的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市里统一要求学习的内容。
(3)理论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一次1天。
(4)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由学习秘书负责,要提前下发学习要求和学习材料,做好准备工作。
(5)理论中心组学习原则上不能请假,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请假说明原因。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人员要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秘书负责学习情况的上传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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