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哲理的小故事3则
故事1 不说人之过不见得就好
春秋时期,晏子手下有个人叫高缭。他在晏子手下做了三年的官,一直以来都是很小心,为人也非常谨慎,为官3年以来从来没有犯过错。
可是突然有一天,晏子没有任何的原因就把他辞退了。
晏子左右觉得很奇怪,对晏子说:“高缭为你做事已经3年,从来没有办错事,你不给他奖励倒也罢了,可是还要将他辞退,似乎太过分了吧。”
晏子说:“我是一个不中用的人,正如一块弯弯曲曲的木头,必须用墨斗来弹,用斧头来削,用刨子来刨,才能做成一件有用的器具。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毛病和缺点,但是如果别人不给予提示的话,自己是看不到的。但是高缭呢,他在我身边足足3年,看见我的过错,却从来不说,这对我有什么好处?所以,我把他辞退了。”
【感悟】
一个正直的人应该既不讳疾忌医,也不专做“好好先生”,而应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故事2 以金赎尸
洧河洪水泛滥,有个富人渡河时淹死了。
有人捞到尸体,拖回家里藏着。然后让家人去对富人家的儿子说:“你爹的尸体现在在我家,如果想要的话,就带着金子来赎。”
富家的儿子听到以后,就赶紧派人拿着金子来赎,结果那家人说他根本就没有诚意,嫌带的黄金太少。于是不同意他们把尸体带回去。
当时,他们村里有一个智者,名叫邓析,富人家的儿子就把这件事情告诉邓析,邓析说,“不要慌,尸体是你爹的,只有你们要,别人要他又没用,放心吧,他不会把尸体卖给其他人的。”
过了几天,尸体开始腐烂发臭,藏尸体的那个人也发慌了,也来找邓析。
邓析对他说:“放心吧,别人是不会要那具尸体的,除了他家,没有人再会来买这具尸体的。”
就这样,一家人不买,一家人不卖,结果,尸体也腐烂了。
【感悟】
“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这种否定是非客观标准的相对主义的诡辩论是非常不可取的。
故事3 只许州官放火
宋朝年间,有个人名叫田登,新任州官。
他专横暴戾,欺压百姓,最忌讳别人直呼其名,甚至不准百姓在讲话和文章中用到和“登”同音的字,谁有触犯,毒打勿论。于是,举州军民只好把“点灯”说成“点火”。
这一年元宵节来临,城里照例要放彩灯。田登为表示与民同乐,假惺惺地允许老百姓进城观灯,便吩咐下人在街上到处张贴布告,布告上书:“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为避忌讳,“放灯”统统写成“放火”。
百姓见了一片哗然,都气愤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是何世道!”
【感悟】
官民之间有着地位上不可逾越的鸿沟,封建统治阶级同人民的阶级对立和等级差别是不可调和的,甚至在小小的“灯”与“火”两个字上面也如此鲜明地反映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