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太贪心是要付出代价的:丛林中的朋友
丛林中最为让人害怕的不是老虎,人的贪心甚至猛于虎。
从前,有两个朋友看到一位哲学家从丛林中惊慌失措地跑过来。他们问哲学家何事惊慌。哲学家说:“在那片丛林中,我看到一个吃人的东西。”“你是不是说有一只老虎?”二人紧张地问。“不,”哲学家说,“比老虎还要厉害凶猛,我在挖一些草药时挖出来一堆金子。”
“在哪儿?”两人既害怕又好奇。
“就在那片丛林中。”说完,哲学家就走了。
两个朋友立即跑到哲学家所指的地方,果然有一堆金光闪闪的金子。
“那个哲学家是脑子坏了啊!”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竟把这贵如生命的黄金说成吃人的东西!”
另一个人说:“让我们想想怎么办吧。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这样拿回村里肯定是不行的,必须在夜里悄悄拿回家去。我们留一人在这儿看着财宝,剩下一个负责回去拿饭。”
当一个人去拿饭时,负责看黄金的那个人想:太遗憾了,今天要是我一个人来多好。现在我还得把这些黄金分给朋友一半,这样谁也分不到多少,我家里还有那么多人,需要得到全部黄金。只要他一来,我就用刀子把他捅死。
同时,另一个也在想:我干吗要把黄金分给他一半呢,我欠了一屁股债,一点为晚年准备的积蓄都没有,我不能分给他一半。我先吃饱饭,然后在饭里放上毒药,给他带去,送他上西天。想好之后,他带着下了毒药的饭菜,来到发现财宝的地方。他刚到那里,那个人猛地给他一刀,当即结果了他的性命。行凶后,凶手对朋友的尸体说道:“可怜的朋友,要怪就怪这些黄金吧。现在,我该吃饭了,真饿得我够呛。”他端起有毒的饭吃了下去。半小时后,他也命丧黄泉了。临死的时候他说:“哲学家的话多么正确呀!”
金钱猛于虎,但是人的贪心更甚。贪婪往往使人疯狂,使人利令智昏,失去理性,以致互相残杀,最终失去生命。人之求利,情理之常,但君子爱财,应该有合法的正常渠道。如果无视社会法律、规则、道德,一味巧取豪夺、贪婪成性,是为人所不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