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买卖车辆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同意将一辆普通桑塔纳轿车卖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价格为15000(壹万伍仟)元。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车辆品牌: 型号: 颜色:
发动机号码: 底盘号: 牌照:
二、付款、交车方式: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购车款,甲方必须在乙方付清购车款后三天内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交车地点在 。
三、车辆功能、质量、维修条款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为旧车,车辆功能、质量及外观由双方当场确认。甲方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已经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质量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视为已经对所购车辆的功能、质量及外观进行了检查并确认符合双方约定的交车标准。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已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
3、 甲方在出售车辆时应当向乙方提供:(1)原始购车发票;(2) ;
(3) ;(4) ;
4、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5、车辆在交付给乙方后,车辆的保养维护、维修、年检、保险等工作全部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包括将车辆由警车转为民用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原有警车牌照由甲方在交付车辆时收回。
五、车辆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必须依法安全行驶,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一切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壹万)元。
七、争议解决:如果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