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
恰巧路过某家商店,被展示的精美物品吸引,或者橱窗里刚好摆放着自己中意的东西,于是不由自主地进入店内。
ONE
本没有购买愿望也会想“买一个试试吧”。
心情愉悦才会买东西,这是给予客户的第一项“满足”。
TWO
买完东西带回家后:“尝了一下,味道真不错”;“跟裤子一搭配,非常合适”;“穿着特别舒服”等等。收获这份惊喜时,客户就体会到了店员给予自己的、一个人无法体会到的喜悦。
而这份喜悦,就是给予客户的第二项“满足”。
THREE
接下来,朋友会问你“这个葡萄酒真好喝,在哪儿买的”,“这件衣服太适合你了,在哪家店买的”,“你的鞋真漂亮,我也想买一双”等等。当自己买的东西得到好评的时候会回答:“其实,我也是因为那家店的店员给我建议才买的,下次我带你去。”
让客户觉得脸上有光,忍不住想带别人再去购买,这是给予客户的第三项“满足”。
综上所述
购物过程的满足、对所购商品的满足以及对所购商品引以为傲并想再次购买的满足,构成了销售员给予顾客的“三项满足”。
其中
前两项“满足”并不难,只要商品好、货源充足、卖场地段好和价格便宜就能做到。
问题在于第三项“满足”。
不但要让顾客对所购买的商品引以为傲,还要让顾客产生再次购物的冲动,这第三项满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是,从销售的角度来说,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让顾客在真正意义上得到满足。尤其是如今竞争相当激烈的零售业,为了实现与其他商场的差别化,更应该重视“提供给顾客的服务”。而为顾客提供服务的不是别人,正是各位担任推销任务的店员。
在把商品卖给顾客这一点上,无论哪个卖场都是一样的。在与顾客的对话当中,准确把握顾客所要购买的商品,并把商品展示给顾客,这是身处服务业的人员一定要具备的意识。
接待顾客的工作,有着独特的魅力,一旦体会到其中的乐趣,就再也不会考虑其他职业。特别是当顾客向自己表示感谢的时候,更是能够从内心深处感受到这份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