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上班时间受伤补偿事宜,经平等协商后,乙方要求与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获得的工资等均已支付完结。
三、甲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外,不再向乙方承担有关上班期间受伤产生的其它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经济赔偿要求,也放弃向有关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工伤等级认定及仲裁或诉讼的主张,即乙方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讨任何待遇及经济补偿。双方就此再无任何纠葛。
五、甲乙双方已经了结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以后双方互不追究。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乙方代表签名)
经办人: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