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任务的依据和内容:
1、任务依据(双方签定的协议或甲方委托书):
2、 设计内容(工程名称、规模和设计阶段等):
第二条、勘测设计基础资料的提供与设计文件的交付:
1、甲方应按如下所列内容和时间提供设计基础资料
(1)
(2)
(3)
2、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勘测设计基础资料后拟订主要设计方案,并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确认方案。
3、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完成设计任务,并按如下所列时间交付设计文件。
(1)
(2)
(3)
4、设计文件交付数量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执行,增加数量另收工本费,其费用在交付时计价付款。
5、提供设计基础资料与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均以送达或寄发邮戳为准,由于甲方提供基础资料不全或未按时提供,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予以后延。若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的日期推迟15天,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另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