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时间:2019-04-20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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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乌鲁木齐市第 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由乙方为甲方完成甲方的LED显示屏安装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称:乌鲁木齐市第 中学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第 中学

  三、承包范围:乌鲁木齐市第 中学1块LED显示屏及4个监视器系统安

  装

  四、开工日期: 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日内开工

  五、工程工期:总工期25天,施工进度应与装修等专业施工进度相协调

  六、质量等级: 达到优良标准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三条 工程方案设计及变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设计,甲方审核,乙方严格按照审核后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若甲方提出设计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设计变更,亦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据施工条件具备情况分期实施、分期验收、分期决算。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协调方可安排工期顺延。

  1.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提供施工条件影响工程正常进行。

  2.不属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响进度。

  3.受在现场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响,本工程施工不能进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五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时间

  一、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价定为人民币25300.00元,即贰万伍仟叁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时间: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额的50%,即1265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陆佰伍拾元整)。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本工程合同额的50%:即1265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陆佰伍拾元整)。

  第六条 工程验收

  一、在工程未经验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启用或擅自运用系统。否则,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及其它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有关人员按上述标准进行验收。

  三、工程在通过验收一周内,乙方应将工程的全套齐全的施工文档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洽商、变更、验收手续和其他事宜。

  2、提前两天书面通知乙方开工时间。

  3、协调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关事宜。

  4、协助解决施工现场用水用电。乙方自备用水用电设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统一安排,按统一规定办事。

  2、认真听取甲方施工图会审意见,并于三天内修改完后送甲方认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并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保卫。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 品保护。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应按成品进行赔偿。

  6、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或质检部门的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

  7、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

  8、按有关规范、施工图及说明精心施工,保证质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迟工期。

  9、负责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保管,在甲方验收系统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负责,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或更换。

  10、严格执行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工具及其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则每延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则每延迟一日,应按应付款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须对工程质量负责,若工程一次验收通不过,复验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工程二次验收不合格,该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承担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按工程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应互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或其它相关技术信息资料泄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泄密,违约方应一次性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并赔偿非违约方因此所遭受之损失。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其它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非违约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 其它事项

  一、对于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合同中非争议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二、由于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48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商定终止或继续执行合同。

  三、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除人为挖掘等具有破坏性的施工导致综合布线不能正常使用外,其余均由乙方在1-2日内免费维修,维修时间依照现场破坏程度与甲方商议完成。

  四、有关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同意,可就商定内容签订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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