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经营担保合同

时间:2019-04-20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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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发包方):广州×××公司乙方(承包方):

  丙方(保证方):

  甲方与乙方签订广州市天河路××、××号广州××公司停车场承包合同(2001年3月26日签订)(下称“承包合同”)为了担保该《承包合同》能正常履行,三方共同签订该《承包合同》的保证合同,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丙方作为保证人自愿为乙方承担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保证责任,甲方与乙方同意丙方作为乙方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的范围:乙方在《承包合同》中应履行一切义务和乙方在保管车辆期限内因被保管车辆被偷、损坏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四、保证期限: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五、甲方与乙方变更合同应书面通知丙方,并需丙方书面同意,否则丙方不承保证责任。

  六、纠纷解决:因履行上述合同出现纠纷,三方同意将纠纷提交天河区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广州××公司 乙方:××× 丙方:(保证人):

  代表:

  签订合同时间:20xx年3月26日签订合同地点:广州市天河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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