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场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资源,甲方将所属场地租赁给乙方进行使用,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
甲方所属山场, 镇(乡) 村自家山场。
二、租赁时间及租金:
甲方山场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 年总计 元。
三、付款方式:
租金作一次性付款捌万元,剩余贰万捌仟元五年后每年伍仟柒佰元付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山界,与相邻山场主一起予以确认,如发生山界纠纷由甲方付全部责任。
2、甲方须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山上树木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一律由乙方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五、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乙方没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
2、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自行终止。
3、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协议,需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