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二、出租库房坐落地址:
三、储存商品名称:
四、租赁面积:_______平方米的库房。
租赁期限:租期为此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1、每个月租金为 元整,租金每 月交付一次, 每次支付金额为 元整。
2、本次仓库租赁达成协议时,乙方无需缴纳任何押金,租赁期满 后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在合同到期之前,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变更月租金额,且甲方必 须保证乙方至少享有 年的仓库租赁权。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的大环境(防火、防盗、防鼠、防雨、防洪、社会治安等)如遇火灾、偷盗、损坏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依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2、甲方负责对仓库的监护,并负责库房、地面、门窗、防盗网等库房设施的维护、维修。
3、甲方负责提供所需水源、电源、照明设施等库房设施。
4、甲方必须在租赁期间把库房钥匙都交给乙方,若因甲方私留的钥匙致使仓库物品丢失,甲方负责依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仓库,并且保管好仓库钥匙, 仓库租赁期满后,必须如数交还甲方钥匙。
2、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
3、乙方负责仓库中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并负责安装防盗报警器。
4、乙方须按时支付仓库租金。
八、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直接影响货物的储存安全,甲方应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乙方,依据对乙方设备影响的程度,双方协商合理解决。
九、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并盖章(或按指印)后方能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福州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协商期限未满,双方无终止协议的意向,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任何一方擅自更改条款内容均视为违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