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组方)
乙方(应租方)
一、 乙方( )现有福田雷沃装机一辆租给 自嘉峪关 公里处干活。
二、 往返所用油料甲,乙双方各承担,单次费用(上矿由 承担,下矿由 承担)
三、租期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修车时间在72小时之内,甲方不得扣除施工款,如果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无条件提供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四、甲方支付预施工款 ,乙方开始施工,时 间不作积累,加班时间甲方另行付给乙方施工费每小时100元。 五、 施工油料(柴油、机油、黄油)由甲方全部承担,如油料短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预租期满后,带机返回,返回的费运由 承担。
六、甲方必须提前叁天预付给乙方施工费(预付款时间为每月27日),否则乙方停工解除合同,甲方付给乙方返回运费1500元。
七、 乙方后勤人员和装载机司机伙食由甲方承担。
八、 如有一方变故,需提前十天协商,单方违约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有双方协议至互相满意为准。
九、双方交换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诉。、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