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县教育局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高县沙河实验小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校行政研究决定,特聘用该同志担任我校 级 班 等科教学,并兼任 工作。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应履行的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其他教师一道工作。发扬“团结、拼搏、创新”的沙小精神,树立良好“教风”。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努力钻研课改理论,用《课标》新理念指导教学,改进教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所任科教学成绩各项指标均在镇平均线以上;能正确地使用学校现有教学设备组织教学;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撰写论文投稿或参评,每期交论文或经验文章一篇以上。按照实验小学的要求,积极投身教育科研,走“科研兴校”之路。
4、贯彻国家“体、卫条例”;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学生在校安全和所管财产安全。
5、能履行小学 级教师职责,“四率”指标达到目标管理要求。并认真履行兼职职责。
二、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按县教育局所拨经费,发给乙方应享受的工资和补贴。
2、甲方应在本学年(期)末,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按考核结果和有关规定,乙方享受相应的有关政治、经济、福利待遇。
3、甲方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努力保证乙方应享受的合法权利。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聘任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符合解聘条件之一的,甲方可对乙方解聘。解聘要提前一月通知乙方。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可提出申诉或辞职,辞职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
四、其他事项:
1、如因单位领导人事变动,本合同继续有效。如确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应按新岗位履行职责。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受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