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用人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第一条 聘用合同期限本聘用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至 年 月。
第二条 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为 我园 班的带班幼儿教师,在聘用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二)负责本班的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计划,并认真执行。
(三)服从园长安排,发挥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本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作好本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工作。
(四)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内的健康与安全及辅导幼儿的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五)严格执行幼儿园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六)做好家访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到幼儿家中进行家访,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
(七)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八)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制作教具,玩具搞好本班的环境创设与制作。
(九)积极参加并完成园方安排的各种活动。
(十)乙方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
(十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己,责任自负。
第三条 工作报酬
(一)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每月 元的固定工资,意外伤害保险每月 元。
(二)享有园方给予各种奖励。〈具体见我园奖惩制度〉。
(三)经甲、乙方协商约定,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养老保险。
第四条 聘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聘用期间,如乙方违反园务制度,或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
(三)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解除本合同。
(四)因行业及特殊性,乙方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违反赔甲方违约金 元。
(五)如乙方在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所聘岗位,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有规定按规定办,没规定的按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二)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