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整体租赁合同

时间:2019-04-19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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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整体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准

  1、甲方将位于祈年-悦城渝北区龙山街道*桦路168好的A栋,建筑面积4665.41平方米,3栋5间门面,建筑面积423.54平方米,4栋5间,建筑面积367.01平方米,6栋6间,建筑面积375.66平方米,7栋,建筑面积1792.54平方米,临广场门面590.7平方米,6栋16套住宅1511.15平方米,地下车库435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整体出租给乙方,由乙方经营、招商、转租。物业管理等费用按产权建筑面积计收。

  2、甲方按公共部分装修,配置必要的水、电、气、电信、网络、电梯等后交付乙方,乙方为了使用或出租需要添置设备、装修、装饰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期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

  2、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若甲方收回改出租房屋,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时交还房屋给甲方

  3、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60日前,向甲方提出继续租赁此房的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协商并签订租赁合同,无论任何原因,只要甲乙双方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租赁关系即刻终止。

  4、 租赁期满60日前,若乙方未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的意向或甲乙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一致,则甲方有权开始进行重新招租,包括带领未来可能的承租人与乙方约定的时间参观承租房屋,乙方应给予积极的配合。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

位置

租金单价每月(建筑面积)

临广场商铺

320/

3号楼商铺

200/

4号楼商铺

200/

6号楼商铺

200/

7号楼商铺

140/

A栋商业

140/

6号楼住宅

75/

车库

25/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方式按月预付租金。签订本合同次日,乙方交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房屋租金,计人民币¥ 元,

  (大写: )

  3、 乙方须提前30日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4、 乙方负责支付因经营而依法应承担的税责。乙方使用期间产生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另行交纳。相应费用缴纳标准以《商业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的费用标准为准。

  5、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交纳租金。否则,即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

  6、 本合同生效后,无论乙方进驻与否,甲方均按生效合同收取租金。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未违反合同规定,甲方应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1、 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甲方视情形可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有关欠缴费用(包括滞纳金、律师费及诉讼费),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的数额。

  2、 由于乙方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所有附件中约定的有关乙方应履行的义务,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扣除部分或没收全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做违约金处理,并有权追索由此带来的未能补偿的损失。

  3、 承租期满,乙方将承租房屋按约定归还甲方,并付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后5天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

  第五条 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 商业 使用,而不得任意变更其用途。乙方为满足使用功能要求,需要完善设施、添置设备、装饰装修,其费用及相关的各种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

  2、若乙方需将承租房屋作为法定注册地址或其他证明用途,应当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由乙方按规定报政府部门批准,甲方予以配合协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有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提供的房屋为现状实物移交,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进行的改造,须将改造方案报请甲方同意,同时必须取得包括消防、工商、城管、卫生、环保、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其涉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4、每户已经配置 电表,乙方若需增大容量,需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可以增容,增容安装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 出租房屋的交付:甲方应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将出租房屋向乙方进行交付(如未能按期交付,须提前告知乙方,并准予乙方的租赁期顺延,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2、 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原有建筑结构因自然损坏所造成的维修保养及其费用,交付前已经配置水电表的,表前部分的维护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得擅自在合同条款外要求提高租金。

  4、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高该物业的工程竣工图以及相关数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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