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负责人: (简称甲方)
承租方: 负责人: (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把 一台套,另加标准节 节,附墙架 道,共价值人民币 元出租给乙方使用。钢丝绳由乙方承担并及时更换,甲方经调试正常运转交给乙方使用后,如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确保施工安全。
二、租赁费从 年 月 日算起,至本工程竣工后乙方把塔机归还给甲方签收日期止。每天每台租赁费 元(以收条的数量及日期为准),押金 元(以押金收款收据为凭)地脚螺栓由乙方承担。
三、在塔机运输中,在工地安装、拆机等费用及安全由乙方承担。安装、拆机人员要持证上岗。
四、在租用塔机期间,乙方严格按照技术操作,操作员要持证上岗,严禁超负荷运转,要经常检查保养,如有损坏由乙方出资负责维修。用完后如数归还。在拆机前2天乙方要通知甲方到场验收,正常运转后方可拆机,否则不得拆机。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或完工后,乙方无权转租、出售、抵债,如出现上述情况及毁损或灭失等按合同的约定价值赔偿。
六、租金 个月付清一次,如逾期付不清租金,甲方有权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用完后,结清租金,如结不清租金,乙方赔偿给甲方欠租金的月息2%的损失。
七、塔机台数及件数甲、乙双方检验后签收。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律部门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付清租金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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