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拓展基地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器材设施 乙方临时承租公司—— 基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2、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3、负责基地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的管理及维修保养。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拓展活动,活动所用器材自备。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包括自然环境,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应按照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开展拓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5、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用“ 基地”进行自我广告宣传。
7、乙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因乙方自身操作不当而导致教练员和客户包括所有第三方的伤亡均与甲方无关,所有的赔偿事项都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因不遵守参训提示或是违反了《户外安全手册》及《团队训练临时纪律》《安全篇》《环保篇》任何条例而导致伤害均与甲方无关,所有的赔偿事项都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任何意外伤亡和非意外的伤亡包括(10-12条款)均与甲方无关,所有的赔偿事项都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教练人员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后,教练员的人身安全和劳务费均有乙方承担,如发生任何财产和人事纠纷均与甲方无关,所有的赔偿事项都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通知未改正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