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于经营需要,甲方将 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间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
二、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 年。
三、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物业费按商城的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四、租金的付款方式:租金需提前 个月支付。
五、经营范围:
1、乙方的经营项目和经营范围为该商位所在商城分区区域限定的经营项目和经营范围。
2、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并经本商城同意经营的商品。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限制或停止自认为不当的商品销售及货物陈列。
2、甲方尊重乙方的合法经营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严把进货关,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执行国家的产品三包条例,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2、乙方应确保展区产品的及时更换和丰富,确保所提供的展示设施的时尚和新颖。
3、为保证商城的价格优势,乙方所经营的商品价格,在本商城中无论批发及零售,需低于其他市场或销售店的实际销售价格,确保商城商位价格的市场竞争力。
4、自觉服从商场的管理,相关的制度条例及通报商城将公布及张贴于商城管理办公室视同送达,乙方不得以不知情为由不执行商城管理规定。
5、乙方应自觉维护商城的信誉和形象,不得做有损商城信誉和形象的言行。
6、如顾客对乙方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满,或在商位及商城内发生打架事件的(包括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之间,商城有权做出相当处理和处罚;导致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相应损失和追究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售后服务
1、乙方所售商品原则上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售后服务规范,向消费者提供完善的三包及售后服务,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至商城投诉的,商城有权按照商城的有关规定先行赔付,并同时要求乙方进行陪付,并根据商城的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如发生至消协或公共媒体投诉以致曝光等事件,影响或严重影响商城形象及声誉的,商城有权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罚和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并保留追究相应损失的权力。
2、为维护商城信誉,乙方售后服务出现问题,无论有任何理由,均应根据商城的调解方案对消费者的投诉做出圆满的处理,否则商城有权代乙方向消费者进行赔付,并根据商城的有关规定和损失情况对乙方做出处罚和责任追究。
九、商城物业的管理
1、为确保商城水、电、暖、冷的供给及商城的保安保洁等管理费用,向乙方收取合同期物业管理费(按商城规定标准)计算,不含自用电费。
2、商城将努力营造一个舒适、宽松、整洁的经营和购物环境。
十、保证金的交付及退回:
1、为确保商城的全面管理,乙方需向甲方交付信誉保证金 元,作为商城卖场管理售后服务及信誉维护、合同执行的保障。
2、保证金的用途只应作为经营管理的保证,但乙方不得视同应付交费、售后问题赔付及违纪罚款等备用金。如乙方未能执行商城的处罚管理规定,及时交付应付费用及罚金,甲方有权动用乙方信誉保证金支付,动用部分及不足部分乙方需于15天内双倍交付,否则商城有权自租金中双倍扣除,有权终止合同执行,保证金不退。
3、租赁期到期一个月,无其它遗留问题,应全额退回,若乙方经营的产品有质保期的,自合同到期之日起计至乙方所售商品承诺保修期到期,未出现其他问题,甲方可于保修期到期后一月内退回乙方保证金。
十一、合同终止及延续:
1、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继续延续租赁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以利于
甲方提前做出经营安排,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终止。 3、 本租赁合同期满终止。
十二、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效力同等。
十三、租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