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合同

时间:2019-04-19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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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签约双方

  ⒈委托方(甲方)单位全称:

  ⒉受托方(乙方)单位全称:河北中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委托财务顾问目的

  为甲方提供财务核算方面的参考意见。

  三、财务咨询范围

  甲方各会计核算单位财务、税收、金融、证券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四、签约双方权利与义务

  ㈠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了解财务咨询工作进度。

  2、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为财务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乙方顺利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查询与财务咨询工作相关的资产及合同、协议、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

  2、有权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有助于财务咨询工作的事项。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五、提供财务咨询的时间要求

  在接受甲方咨询业务,取得必要财务相关资料后 天内答复。

  六、财务咨询的使用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内容,甲方在企业内部使用,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财务顾问费用

  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双方议定收费人民币 元。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财务顾问合同签订盖章后 结清。

  八、财务顾问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九、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及人员,影响咨询工作进度和质量;未按约定范围使用造成损失的,不得追讨已支付的报酬,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甲方提出咨询内容,乙方不予答复的,应当承担退还部分报酬等违约责任。

  十、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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