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付款委托协议

时间:2019-04-19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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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签订地点:

  根据甲方开户银行管辖行 行批准,甲方已获准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收取 (费种名称)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协议(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收费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四、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 (费种),且在转账日未被销户。

  五、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六、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七、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八、乙方需变更指定付款账户的,应另签新协议(合同)

  九、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协议(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协议(合同)其中一份随“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若乙方解除协议(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协议(合同)解除手续。

  十二、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四、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协议(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合同)有效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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