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沙螺湾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接收方:广州市林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广州市南沙区环岛北路南沙街沙螺湾村段1号物业移交事宜,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20XX年3月3日向乙方移交下列物业财产及管理事项(见附件一)
二、双方责任界限
甲方就广州市南沙区环岛北路南沙街沙螺湾村段1号(根据合同第一条厂区总用地面积12600M2)于20XX年3月3日时起按现状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正式移交后所发生的管理责任与义务由乙方承担。
三、物业管理的后续服务
1、甲方于20XX年3月7日前将厂区的有关文件、资料、厂房及办公楼、宿舍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
2、甲方在20XX年3月7日前清理厂区消防通道及周边种植的农作物及占用通道的菜地、杂物。厂区周围通道的垃圾清运费用及厂区周围场地通道的平整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接管后,如有关设备、设施存在问题,则甲方应提供援助服务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问题,直至问题解决。
4、甲方于20XX年3月30日前协助乙方将现有高低压式变压器的使用单位更名为广州市林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本协议共有附件1份。正本、附件共3页,均为协议书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正本,附件原件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移交方): 乙方(接收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20XX年3月3日日期:20XX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