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展基地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基地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拥有基地的全部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二、甲方在满足自身基地使用需要后,根据空余时间情况租赁基地给乙方,甲方拥有基地的优先使用权和统一协调的权利,若遇冲突,乙方接受甲方协调。
三、由于存在人身安全风险,为尽最大努力控制风险,乙方使用甲方基地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基地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乙方使用基地,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主要安全要求如下:
1、乙方学员进驻基地之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本次参加外展培训学员的保险单据,且单据必须是由正规保险公司开出,并加盖公章。
2、乙方使用所有高空项目,必须采用双保护,且所有设施、装备、器材均达到CE(欧洲标准)UIAA(国际登山联合会)所要求的水平,或经过UIAA认证。 3、 乙方应该严格要求培训师,使他们清楚地知道安全的重要性,并按照标准的安全操作流程执行。在甲方安全工作人员巡视过程中,若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基地过程中,一切的安全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没有关系,并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乙方在使用基地过程中,若对器械和设备出现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六、乙方租赁甲方基地的价格,按照 元/人/天执行,仅含一项高空。若需要使用多项高空则按照 元/人/天执行,但不包含新高空项目。若需要使用新高空项目则单独计算: 元/人/天,含高空设备。其他价格如下:高空设备使用费: 元/人/天;场地项目道具使用费用:元/人/天;外展回顾室使用费: 元/人/天;
七、乙方每次培训结束后,在离开基地之前以现金的方式,全额支付甲方场地使用费。
八、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均应对协议价格及情况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九、合作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