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租赁使用维修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消防监督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办公楼及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签订灭火器租赁使用维修协议如下:
一、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甲方将学校及办公室内的消防安全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期费用:每年 元。
四、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教室及办公室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及防火检查。对乙方教室及办公室内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2、对各教室及办公室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技能指导。 3、协助各教室及办公室在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公安消防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4、负责管理区域内公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五、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与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
2、不在所属地域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生产化学危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用具。
4、积极组织全校师生人员及工作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
5、任何单位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撤出、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发生火灾时能够冷静准确向119报警,组织全校师生进行火灾自救。
7、凡租赁的所有灭火器由甲方进行维修。租赁合同解除时,必须将配备的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归还物业给甲方,对解除租赁合同时无法归还原配备灭火器材数量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六、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