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联营合同
联营出租方(甲方)
联营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多次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联营出租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昆区鞍山道步行街中段、钢铁大街二十八街坊大中4栋7号商业 用房一间(两层,面积147.15平方米)联营出租给乙方经营蜘蛛王鞋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三年,(从2019年4月8日)起至(2019年4月7日止)
三、每年的租金按10%上浮。第一年租金为25万元整,(从2019年4月8日)起至(2019年4月7日止)第二年的租金为275000元,第三年的租金为302500元,每年一次性上交给甲方。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交纳甲方5000元合同保证金,每下一年的租金需提前2月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四、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亏赢自负,一切经营费用自负承担责任,如退房应提前三 个月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时收缴费用
2.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甲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政府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六、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在经营销售当中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与消费者斗殴,问题严重不改正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2.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卫生,水电,采暖,消防等由乙方支付不得托欠)
3.经营期间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担保并爱护屋内的设施。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造房屋的结构,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维修,装饰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有装修装饰增添的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负责门前三包。
八、为确保甲乙双方的人身财产安全性,乙方须将联营出租用房,财产等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履行此项条款而发生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出资负责修复。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或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收回房屋,同时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违约,甲方负责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如甲方违约,除返还保证金外赔偿违约费和装修费50000元。
十一、双方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注: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