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1. 甲方同意将三角村建行门口向前2——8米,红绿灯杆以北6米,其余靠马路空地租乙方使用。
2. 乙方在此只能临时经营冷饮、爆米花等。
3. 每月租金为800元,押金500元。
4. 双方约定乙方先交租金后经营,租金两月缴一次。乙方必须在每月签合同日向甲方缴清租金逾期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理。
5. 租金交付时间为每月30日付下两个月房租。
6. 如有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收回空地且押金概不退还,甲方租赁期限为一年。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