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具租赁协议

时间:2019-04-17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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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机具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2019年4月20日,刘东刚向大庆石油建筑公司租用刚脚手杆、扣件、钢跳,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特定此租赁合同。

  第一条:租赁期限

  自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10月20日止,租赁期限六个月,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本合同届满5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条:租赁价格、租赁数据及租金

  结合目前租赁市场价格和我单位的实际情况,我公司的出租价格为:钢脚手杆3元/米、扣件1元/个、钢跳板15元/块。 租赁数量:刚跳板400块。 租金:陆仟元整。 租金总额为:(¥)6000元

  第三条:抵押

  经甲乙双方协商,以油田滨江嘉园C46C47# 楼工程款作为抵押。 租赁期满,将租赁施工机具返回甲方指定仓库后,扣除应付租赁具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乙方。

  第四条:租赁施工机具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乙方对租用的施工机具要妥善保管,并承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的施工机具退还时,甲乙双方协商议定的价格,由乙方检验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定的价格,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赔偿价格如下: 钢脚手杆25元/米、扣件5元/个、钢跳板80元/块

  第五条: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施工机具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乙方,租赁施工机具的所有权方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或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施工机具转让、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为抵押。

  3、双方约定,实付租金以甲方实际发给乙方使用的数量为准。

  第六条:安全责任

  在租赁期间、由于操作不当或乙方其它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致使第三人伤害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施工机具,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赔付租金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未按数量提供租赁施工机具,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每延迟一天,偿付缺少数量租金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逾期不还租赁施工机具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租金3%的滞纳金。

  2、如有转借、转让、转租或将租赁施工机具变卖、抵押等行为,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施工机具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3、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大庆让胡同路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空格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共叁业,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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