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库房租赁协议

时间:2019-04-17 热度: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民爆器材仓库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在鹤壁地区进行露天石灰石矿山开采,需要租用甲方民爆器材储存库存放民爆物品,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民爆器材储存库,负责储存与保管乙方爆炸物品。

  2、租用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止。

  3、租赁费:仓储费为每月5000元。乙方每半年向甲方交纳一次租赁费。

  4、乙方所储存的民爆物品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运输、发放、配送及清退。库区内的安全由甲方负责,出库后安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民爆器材的使用、发放、配送、清退回库等要严格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管理。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用户自行上传或互联网,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kf@hequma.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